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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第 11 條

📜
法律名稱
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
📋
條款號
第 11 條
📂
分類
職業安全衛生
📍
Hierarchy Path
第 二 章
🏛️
Authority
勞動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4-11-28
📋 條文摘要

驗證機構實施產品型式驗證,經審驗合格者,應發給附字號之型式驗證合格證明書。 前項型式驗證合格證明書之有效期間,為三年。

📝 內容

驗證機構實施產品型式驗證,經審驗合格者,應發給附字號之型式驗證合格證明書。
前項型式驗證合格證明書之有效期間,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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