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系統準則|第 53 條|食品藥物管理|法規|生效中
第 五 章|衛生福利部|v1.0
最後修訂: 2021-04-14
製造業者應以書面訂定滅菌流程及無菌屏障系統確效之程序,其適用範圍包括產品本體;製造流程變更時,亦同。 前項確效結果,及其獲致之結論與後續必要之措施,應製作紀錄並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