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系統準則|第 57 條|食品藥物管理|法規|生效中
第 五 章|衛生福利部|v1.0
最後修訂: 2021-04-14
製造業者應鑑別、確認、維護及保全客戶所提供製造、使用,或構成產品一部分之工具、儲存設備、運輸車輛、開發設計、材料,或其他有形或無形之資產。 前項資產有遺失、損壞或不能使用者,製造業者應通知客戶,並製作紀錄及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