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焰性能認證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第 15 條|消防|法規|生效中
內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4-02-20
中央主管機關得檢查專業機構之業務、勘查其機構或令其報告、提出證明文件、表冊及有關資料,專業機構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