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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檢察官助理遴用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第 2 條

📜
法律名稱
檢察官助理遴用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
條款號
第 2 條
📂
分類
檢察
🏛️
Authority
法務部
🏷️
Version
1.0
生效日期: 2026-01-01 最後修訂: 2025-05-06
📋 條文摘要

檢察官助理為地方檢察署聘用或約用人員,由各地方檢察署檢察長或經授權之(主任)檢察官統籌運用,協助檢察官處理事務。

📝 內容

檢察官助理為地方檢察署聘用或約用人員,由各地方檢察署檢察長或經授權之(主任)檢察官統籌運用,協助檢察官處理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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