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易法|第 66 條|證券暨期貨管理|法|生效中
第 四 章/第 一 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23-06-28
期貨商不得僱用非業務員接受期貨交易人委託進行期貨交易事宜。 期貨商僱用業務員最低人數及委託書應記載事項,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