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易法|第 88 條|證券暨期貨管理|法|生效中
第 四 章/第 三 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23-06-28
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五十七條至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三條至第六十六條及第七十四條之規定,於期貨服務事業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