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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中

公司法-第 373 條

📜
法律名稱
公司法
📋
條款號
第 373 條
📂
分類
商業
📍
Hierarchy Path
第 七 章
🏛️
Authority
經濟部
🏷️
Version
1.0
生效日期: 2026-06-26 最後修訂: 2025-12-26
📋 條文摘要

外國公司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予分公司登記: 一、其目的或業務,違反中華民國法律、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二、申請登記事項或文件,有虛偽情事。

📝 內容

外國公司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予分公司登記:
一、其目的或業務,違反中華民國法律、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二、申請登記事項或文件,有虛偽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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