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法|第 75 條|水利|法|生效中
第 七 章|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23-11-29
主管機關得於水道防護範圍內,執行警察職權。 防汛期間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商調防區內之軍警協同防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