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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中

船舶法-第 26 條

📜
法律名稱
船舶法
📋
條款號
第 26 條
📂
分類
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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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erarchy Path
第 三 章
🏛️
Authority
交通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6-01-05
📋 條文摘要

船舶經特別檢查後,於每屆滿一年之前後三個月內,其所有人應向船舶所在地航政機關申請施行定期檢查。 船舶經定期檢查合格後,航政機關應於船舶檢查證書上簽署。

📝 內容

船舶經特別檢查後,於每屆滿一年之前後三個月內,其所有人應向船舶所在地航政機關申請施行定期檢查。
船舶經定期檢查合格後,航政機關應於船舶檢查證書上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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