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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生效中
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 38 條
最後修訂:
2017-06-14
📋
條文摘要
違反第二十條或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違反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者,其管制藥品管理人亦處以前項之罰鍰。
📝 內容
違反第二十條或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違反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者,其管制藥品管理人亦處以前項之罰鍰。
違反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者,其管制藥品管理人亦處以前項之罰鍰。
⚖️ 罰則
違反第二十條或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違反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者,其管制藥品管理人亦處以前項之罰鍰。
違反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者,其管制藥品管理人亦處以前項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