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染病防治法|第 73 條|疾病管制|法|生效中
第 七 章|衛生福利部|v1.0
最後修訂: 2023-06-28
執行本法防治工作著有績效之人員、醫事機構及其他相關團體,應予獎勵;其獎勵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