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防疫檢疫法|第 9 條|動植物防檢疫|法|生效中
第 二 章|農業部|v1.0
最後修訂: 2018-06-20
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繁殖用之植物種類,實施特定疫病蟲害檢查;其檢查辦法及收費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並送立法院核備。 前項繁殖用之植物,非經檢查合格發給證明,不得讓售或遷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