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進出口法規資料庫:海關法、關稅法、貿易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完整條文線上查詢,集運報關前掌握輸入規定與限制。共 34812 筆法規資料持續更新。
顯示 20 / 34812 條法律條文
維修產品為園區事業自國外進口者,得暫免向海關提供相關擔保,惟應於進口放行之翌日起六個月內復運出口;其情形特殊者,得於期限屆滿前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海關申請...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分路容許裝接負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十五安培或二十安培之分路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得供電給照明燈具、其他用電器具或兩者之組合: (一)附插頭可撓軟線連...
經濟部若供電系統及通訊系統均在一合用支持物上被接地,此二系統應使用一單一接地導體(線),或二系統之接地導體(線)應搭接。但依第三十八條規定分別佈設者,不在此...
經濟部國家度量衡標準實驗室辦理各項參考物質供應之驗證費費額如附表十二。
經濟部左列人員運轉核子反應器時,免申領執照。 一、學校學生在運轉人員現場指導下,為訓練而運轉研究用核子反應器。 二、接受運轉訓練之...
核能安全委員會包件或外包裝除以專用運送,或作專案核定運送外,其外表面上之任一點,最大輻射強度不得大於每小時二毫西弗。
核能安全委員會鐵路沿線應依標準圖之規定設置標誌。
交通部汽車申請牌照檢驗之項目及基準,依下列規定: 一、引擎或車身(架)號碼及拖車標識牌應與來歷憑證相符。除小型車附掛之拖車外,拖車標識牌及車身(架)號碼打刻...
交通部當心動物標誌「警37」,用以促使車輛駕駛人注意慢行。設於路旁放牧地區、畜牧場所或野生動物保護區將近之處。 本標誌內動物圖案得以該地區最常出現之動物擇要...
交通部電氣裝備之特別檢查應依下列規定: 一、所有之配電板及應急配電板上之裝置應予檢查。檢查人員認為必要時,過荷電流保護設施與熔斷器並應加以檢試。 二、電纜應...
交通部國際噸位證書或船舶噸位證書遺失、滅失、破損或證書所載事項變更時,除第四十二條另有規定外,船舶所有人應自發覺或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敘明事由向航政機關申請...
交通部客船之基本穩度資料,自另一同型船之傾側試驗結果獲得者,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於確認由此項資料能獲致該船之可靠穩度資料時,得據客船所有人之申請免依第四十條規...
交通部艏艙、液體艙、雙重底及內殼板之構造及初驗,至少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艏艙、液體艙、雙重底包括箱形龍骨及內殼板應以相當於至艙壁甲板高度之水頭作水壓試驗。...
交通部散裝貨物應於貨物裝載後依需要整平。貨物整平應延伸到兩舷,或使用具有足夠強度之縱向分隔固定。應注意貨艙中層甲板之安全負載,以確保甲板結構不致超載。高密度...
交通部救生艇登乘入口、乾舷及穩度之規範如附件乙之五。
交通部(刪除)
交通部當值輪機員應督率有關海員操作及注意辦理下列事項: 一、機艙控制室內主、輔機及鍋爐之自動遙控運轉操作,並監視各種儀表指示燈保持正常。 二、燃料、潤滑油、...
交通部(刪除)
交通部載運附表一「o」欄註明應依第六十七條或該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三款特別規定化學品之貨艙櫃,其加熱或冷卻系統除依前條規定外,其加熱或冷卻媒體應在左列之任一迴...
交通部貨物圍護系統之構造與試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獨立櫃外殼之所有焊接接頭應為對接焊、全滲透型。對於突頂與外殼之連接,得准使用全滲透T型焊接。除突頂上之小...
交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