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

台灣進出口法規資料庫:海關法、關稅法、貿易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完整條文線上查詢,集運報關前掌握輸入規定與限制。共 34812 筆法規資料持續更新。

顯示 20 / 34812 條法律條文

  • 小船檢查丈量規則|小船檢查丈量規則-第 43 條 航政

    小船設備應妥為保管維護隨時保持堪用狀態,救生圈、救生衣及消防設備應置明顯及易取用之處。

    交通部
  • 商港港務管理規則|商港港務管理規則-第 41 條 港務

    (刪除)。

    交通部
  • 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第 35-1 條 航空

    民用航空運輸業申請包機,應向民航局繳納申請費。國內包機每架次新臺幣五百元,其自一地起飛至另一地降落為一架次;國際包機每架次新臺幣二千元,其自外國一地進...

    交通部
  • 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檢定管理規則|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檢定管理規則-第 43 條 航空

    進口貨機機齡超過十四年者,除依前條規定辦理外,應檢附結構維修經歷紀錄、結構完整性計畫及補充檢查計畫,向民航局申請檢定。 前項貨機進口後,其用途不得變更...

    交通部
  •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37 條 航空

    飛航組員之飛航時間限度如下: 一、標準飛航組員之飛航時間限度如下: (一)連續二十四小時內,國內航線其飛航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於執勤完畢後應給予連續十...

    交通部
  • 藥事法施行細則|藥事法施行細則-第 42 條

    依本細則應發給獎金者,應由緝獲偽藥、劣藥、禁藥、不良醫療器材及未經核准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之機關敘明事實申請之。但同時符合本細則或其他法令規定給予獎勵者...

    衛生福利部
  • 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第 32 條

    舢舨漁筏經營之漁業種類及汰建、改造得另由中央或直轄市主管機關定之。但不得經營珊瑚、採貝介類、潛水器及拖網漁業。 舢舨漁筏除依第九條規定辦理外,不得申請...

    農業部
  • 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 44 條 職業安全衛生

    中央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為執行職業安全衛生監督及檢查,於必要時,得要求代行檢查機構或代行檢查人員,提出相關報告、紀錄、帳冊、文件或說明。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32 條 職業安全衛生

    雇主對於工作場所之人行道、車行道與鐵道,應儘量避免交叉。但設置天橋或地下道,或派專人看守,或設自動信號器者,不在此限。

    勞動部
  • 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第 44 條 職業安全衛生

    雇主於調整人字臂起重桿之過捲預防裝置時,應使吊鉤、抓斗等吊具或該吊具之捲揚用槽輪之上方與吊桿前端槽輪(除吊桿外)下方間之間距在零點二五公尺以上。但直動...

    勞動部
  •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 41 條 職業安全衛生

    雇主對製造、處置或使用特定管理物質之作業,應就下列事項記錄,並自該作業勞工從事作業之日起保存三十年: 一、勞工之姓名。 二、從事之作業概況及作業期間。...

    勞動部
  •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第 42 條 職業安全衛生

    冷媒設備(冷凍設備中,冷媒氣體可流通之部分;以下均同。)應經以最高使用壓力以上之壓力實施氣密試驗及以最高使用壓力一.五倍以上壓力實施之耐壓試驗或具有同...

    勞動部
  • 船舶清艙解體職業安全規則|船舶清艙解體職業安全規則-第 44 條 職業安全衛生

    雇主遇強風、大雨、雷電交加及不良天候時,不得使勞工從事掃艙、打撈、切割、搬運拆除木料及廢品等工作。

    勞動部
  •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第 37 條 職業安全衛生

    置有滑動銷或滾動鍵之離合器之機械衝床,曲軸偏心軸之停止角度應在十度以內。但具有不致使身體介入危險界限之構造者,不在此限。 前項停止角度,指由曲軸偏心軸...

    勞動部
  • 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第 44 條 職業安全衛生

    營建用升降機竣工檢查項目為構造與性能之檢查、荷重試驗及其他必要之檢查。 前項荷重試驗,指將相當於該營建用升降機積載荷重一點二倍之荷重置於搬器上實施升降...

    勞動部
  • 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 44 條 大氣環境

    石化製程正常操作下密閉設施應保持氣密狀態。但遇歲修或經地方主管機關核可之情況,不在此限。 操作人員開啟任何密閉設施時,設備開口之總碳氫化合物濃度應小於...

    環境部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 41-2 條 資源循環

    掩埋場之封場復育計畫,其環境監測類別應含上下游之地下水監測井水質,檢測項目應包括砷、鎘、鉻、銅、鉛、汞、鎳及鋅,且每半年監測一次。 前項監測結果低於地...

    環境部
  • 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 35-1 條 環境管理

    一般廢棄物之廢食用油輸出國外處理,應由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檢具下列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並以輸出至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環境部
  • 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第 44 條 綜合規劃

    機場之開發,應評估機場營運產生噪音之影響,應依規劃之最大運量、飛航機種,預測航空噪音日夜音量,繪製全年等噪音線圖,標示各級航空噪音防制區範圍、敏感受體...

    環境部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 44 條

    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項所稱主管機關,指實際在我水域執行安全維護、緝私及防衛任務之機關。 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二項所稱主管機關,指海岸巡防機關及其他執行緝...

    大陸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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