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

台灣進出口法規資料庫:海關法、關稅法、貿易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完整條文線上查詢,集運報關前掌握輸入規定與限制。共 34812 筆法規資料持續更新。

顯示 20 / 34812 條法律條文

  • 船舶設備規則|船舶設備規則-第 296 條 航政

    吊桿下端應具有適當裝置,以防止意外跳離承座。

    交通部
  •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285-20 條 航空

    航空器使用人應就各型飛機指派其每一飛航組員,於飛航緊急情況或緊急撤離時擔任必要任務。其任務包括緊急及救生裝備之使用。航空器使用人並應於年度訓練計畫中施...

    交通部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315 條 職業安全衛生

    雇主對於勞工工作場所,應經常保持清潔,並防止鼠類、蚊蟲及其他病媒等對勞工健康之危害。

    勞動部
  • 民法|民法-第 341 條 法律事務

    約定應向第三人為給付之債務人,不得以其債務,與他方當事人對於自己之債務為抵銷。

    法務部
  • 中華民國刑法|中華民國刑法-第 315-2 條 檢察

    意圖營利供給場所、工具或設備,便利他人為前條之行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有前條第二款之行為者...

    法務部
  • 公司法|公司法-第 309 條 商業

    公司重整中,下列各款規定,如與事實確有扞格時,經重整人聲請法院,得裁定另作適當之處理: 一、第二百七十七條變更章程之規定。 二、第二百七十九條及第二百...

    經濟部
  •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94 條 國土管理

    老人住宅之臥室,居住人數不得超過二人,其樓地板面積應為九平方公尺以上。

    內政部
  •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299 條 國土管理

    (刪除)

    內政部
  •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358 條 能源

    金屬電纜架之接地及搭接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金屬電纜架不得作為設備接地導線使用。 二、金屬電纜架搭接至接地系統應採用二十二平方毫米搭接導線。 三、金屬...

    經濟部
  • 船舶設備規則|船舶設備規則-第 297 條 航政

    計算索具之張力時,索具經每一滑輪之摩擦損失,應不低於左表之數值: ┌────────────────────┬─────────┐ │滑車之類別 │每一滑輪...

    交通部
  •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285-21 條 航空

    航空器使用人應訂定並保持經民航局核准之地面學科及飛航訓練計畫,以確保每一飛航組員皆經適合訓練,勝任其職務。 前項訓練計畫應包括與人為因素表現有關之技能...

    交通部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316 條 職業安全衛生

    雇主對於勞工工作場所之底板、周圍牆壁、容器等有被生物病原體污染之虞者,應予適當消毒。

    勞動部
  • 民法|民法-第 342 條 法律事務

    第三百二十一條至第三百二十三條之規定,於抵銷準用之。

    法務部
  • 中華民國刑法|中華民國刑法-第 315-3 條 檢察

    前二條竊錄內容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法務部
  • 公司法|公司法-第 310 條 商業

    公司重整人,應於重整計畫所定期限內完成重整工作;重整完成時,應聲請法院為重整完成之裁定,並於裁定確定後,召集重整後之股東會選任董事、監察人。 前項董事...

    經濟部
  •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95 條 國土管理

    老人住宅之服務空間,包括左列空間: 一、居室服務空間:居住單元之浴室、廁所、廚房之空間。 二、共用服務空間:建築物門廳、走廊、樓梯間、昇降機間、梯廳、...

    內政部
  •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300 條 國土管理

    (刪除)

    內政部
  •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359 條 能源

    電纜架內電纜之敷設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六百伏特以下之電纜得敷設於同一電纜架。 二、不同電壓等級電纜敷設於同一電纜架時,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一)超...

    經濟部
  • 船舶設備規則|船舶設備規則-第 298 條 航政

    貨物裝卸設備各部分結構用鋼材及其他材料,應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交通部
  •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285-22 條 航空

    航空器使用人應確認每一飛航組員之檢定證及體格檢查及格證之有效性,並能勝任其職務。

    交通部
‹ 1 1619 1621 17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