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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359 條
生效日期:
2026-05-09
最後修訂:
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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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摘要
電纜架內電纜之敷設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六百伏特以下之電纜得敷設於同一電纜架。 二、不同電壓等級電纜敷設於同一電纜架時,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一)超...
📝 內容
電纜架內電纜之敷設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六百伏特以下之電纜得敷設於同一電纜架。
二、不同電壓等級電纜敷設於同一電纜架時,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一)超過六百伏特之電纜為金屬被覆電纜。
(二)超過六百伏特之電纜與六百伏特以下之電纜敷設於同一電纜架者,以電纜架相容材質之硬隔板加以隔開。
三、電纜連接位置可觸及,且不易遭受外力損傷者,得在電纜架內作連接,惟連接後不會凸出電纜架邊欄。
一、六百伏特以下之電纜得敷設於同一電纜架。
二、不同電壓等級電纜敷設於同一電纜架時,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一)超過六百伏特之電纜為金屬被覆電纜。
(二)超過六百伏特之電纜與六百伏特以下之電纜敷設於同一電纜架者,以電纜架相容材質之硬隔板加以隔開。
三、電纜連接位置可觸及,且不易遭受外力損傷者,得在電纜架內作連接,惟連接後不會凸出電纜架邊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