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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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刑法
中華民國刑法-第 363 條
第三百五十八條至第三百六十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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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公司法-第 356-11 條
公司私募普通公司債,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 公司私募轉換公司債或附認股權公司債,應經前項董事會之決議,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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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358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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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422 條
由金屬導線槽延伸而引出之配線,應裝設懸吊繩索,使導線不致承受張力,或採用金屬導線管、金屬被覆電纜等配線。 若有附加一條設備接地導線連接於金屬導線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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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332 條
飛機應裝置禁止吸菸及繫妥安全帶標示,並使乘員及客艙組員隨時可見,且能由組員控制其開關;當飛機於滑行、起飛、降落或必要時,應由機長將其開啟。 飛機未依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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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406 條
稱贈與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與他方,他方允受之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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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公司法-第 356-12 條
公司發行新股,除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 新股認購人之出資方式,除準用第三百五十六條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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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359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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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423 條
非金屬導線槽指以耐燃性非金屬材質製成,以供配裝及保護絕緣導線或電纜用之管槽;其蓋板應為可拆卸式者,俾於整個導線槽系統裝設完成後得以移開而放置導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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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333 條
飛機搭載乘員時,於每次起飛前,機長應確使乘員知悉下列事項: 一、禁菸之時間、地點及情況。 二、繫妥安全帶及肩帶之時間、地點及情況。 三、緊急出口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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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407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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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公司法-第 356-13 條
公司得經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之股東會,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變更為非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 前項出席股東股份總數及表決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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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360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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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424 條
非金屬導線槽不得裝設於下列情形或場所: 一、隱蔽處所。但可供點檢者,不在此限。 二、易遭受外力損傷之處。 三、第四百六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之危險場所。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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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334 條
運輸類飛機駕駛艙及客艙組員席位,應裝置符合民航局依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核定採用國際間通用之適航標準之複合式安全帶及肩帶,或符合飛機原檢定基礎慣性負載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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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408 條
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其一部已移轉者,得就其未移轉之部分撤銷之。 前項規定,於經公證之贈與,或為履行道德上義務而為贈與者,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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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公司法-第 356-14 條
非公開發行股票之股份有限公司得經全體股東同意,變更為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 全體股東為前項同意後,公司應即向各債權人分別通知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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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361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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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425 條
非金屬導線槽裝設於建築物時,應依第四百十六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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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335 條
座位數超過十九座之飛機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機長始得准許乘員將行李置於機上: 一、具有適當之客艙行李櫃、貨物存放隔艙或符合第三百三十六條之規定。 二、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