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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中

中華民國刑法-第 363 條

📜
法律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
條款號
第 363 條
📂
分類
檢察
📍
Hierarchy Path
第 三十六 章
🏛️
Authority
法務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6-03-13
📋 條文摘要

第三百五十八條至第三百六十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 內容

第三百五十八條至第三百六十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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