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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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991 條
一個以上發電電源系統與源自輸配電業或再生能源發電業經常電源併聯運轉之配線及保護,應依本節規定辦理。 前項規定應由合格人員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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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875-2 條
為同一債權之擔保,於數不動產上設定抵押權者,各抵押物對債權分擔之金額,依下列規定計算之: 一、未限定各個不動產所負擔之金額時,依各抵押物價值之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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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992 條
在每個用戶總開關箱內或其明顯可視及範圍內,應有標明多重電源之警語,及標明建築物每個電源隔離設備位置之耐久標識,且與其他現場電源之標識並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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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875-3 條
為同一債權之擔保,於數不動產上設定抵押權者,在抵押物全部或部分同時拍賣,而其賣得價金超過所擔保之債權額時,經拍賣之各抵押物對債權分擔金額之計算,準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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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993 條
連接至用戶總開關電源側之發電電源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併聯之發電電源連續電流輸出額定總和不得大於進屋線之安培容量。但依第九百九十五條規定控制者,不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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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875-4 條
為同一債權之擔保,於數不動產上設定抵押權者,在各抵押物分別拍賣時,適用下列規定: 一、經拍賣之抵押物為債務人以外之第三人所有,而抵押權人就該抵押物賣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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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994 條
併聯發電電源之輸出,得連接至用戶任一配電箱內含其他電源之用戶總開關負載側。 前項配電箱內設備或引接幹線,由經常電源及其他電源同時供電,且能供電給多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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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876 條
設定抵押權時,土地及其土地上之建築物,同屬於一人所有,而僅以土地或僅以建築物為抵押者,於抵押物拍賣時,視為已有地上權之設定,其地租、期間及範圍由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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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995 條
電力監控系統應為可監控一個以上發電電源系統、儲能系統及其他設備之輸出。 電力監控系統應能限制其所供電之匯流排及導線之電流及負載,其限制所連接之匯流排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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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877 條
土地所有人於設定抵押權後,在抵押之土地上營造建築物者,抵押權人於必要時,得於強制執行程序中聲請法院將其建築物與土地併付拍賣。但對於建築物之價金,無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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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996 條
發電電源與經常電源併聯運轉者,其電壓、波形、頻率應能相容。有同步發電機併聯運轉時,應具備可維持同步之必要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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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877-1 條
以建築物設定抵押權者,於法院拍賣抵押物時,其抵押物存在所必要之權利得讓與者,應併付拍賣。但抵押權人對於該權利賣得之價金,無優先受清償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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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997 條
併聯系統之啟斷容量及短路電流容量額定,應考量所有併聯發電電源所產生之故障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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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878 條
抵押權人於債權清償期屆滿後,為受清償,得訂立契約,取得抵押物之所有權,或用拍賣以外之方法,處分抵押物。但有害於其他抵押權人之利益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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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998 條
發電電源輸出電路導線應裝設隔離設備,以隔離其他電源系統之導線,且該隔離設備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為下列型式之一: (一)手動操作開關或斷路器。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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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879 條
為債務人設定抵押權之第三人,代為清償債務,或因抵押權人實行抵押權致失抵押物之所有權時,該第三人於其清償之限度內,承受債權人對於債務人之債權。但不得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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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999 條
併聯電路之導線線徑及電流計算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電路最大電流應為發電電源連續輸出電流額定。 二、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電路導線安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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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879-1 條
第三人為債務人設定抵押權時,如債權人免除保證人之保證責任者,於前條第二項保證人應分擔部分之限度內,該部分抵押權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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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1000 條
併聯系統之過電流保護裝置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發電電源輸出電路及設備應有過電流保護裝置。輸出電路連接至多個電源,應有過電流保護裝置,對所有電源提供過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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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民法-第 880 條
以抵押權擔保之債權,其請求權已因時效而消滅,如抵押權人,於消滅時效完成後,五年間不實行其抵押權者,其抵押權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