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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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管理辦法
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管理辦法-第 5 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使用於移動污染源上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移動污染源使用人或所有人需更換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時,應更換核准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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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轉殖植物之標示及包裝準則
基因轉殖植物之標示及包裝準則-第 5 條
推廣或銷售基因轉殖植物可供繁殖栽培之植株,其部分或全株,可採行下列方式標示: 一、推廣銷售有包裝者,其標示應直接印刷或粘貼於包裝或容器上。 二、推廣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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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辦法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辦法-第 5 條
申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審驗,依其用途分為販賣用與自用二種。 販賣用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審驗分為型式認證、符合性聲明、簡易符合性聲明及逐部審驗。 前項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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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貿易港區入出及居住管理辦法
自由貿易港區入出及居住管理辦法-第 5 條
以非經常性業務、參訪或特殊狀況須臨時入出自由港區者,應檢附下列文件向管理機關申請前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臨時入出許可證或通行證: 一、申請人員臨時入出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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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輸入及申報作業管理辦法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輸入及申報作業管理辦法-第 5 條
取得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製造核准者,如變更廠商名稱、代表人、營業所在地或工廠所在地,於完成公司或商業之變更登記或工廠登記後,應檢具第四條第一項所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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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公文電子交換作業辦法
機關公文電子交換作業辦法-第 5 條
機關公文以電子交換行之者,得不蓋用印信或簽署,並得採由左而右之橫行格式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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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氣供應及價格管制實施辦法
天然氣供應及價格管制實施辦法-第 5 條
天然氣進口事業可用存量不足時,應依下列順序及比率管制天然氣之供應: 一、電業用戶,減供日平均用量百分之十。 二、汽電共生系統用戶,減供日平均用量百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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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遊戲機及電子遊戲場管理辦法
電子遊戲機及電子遊戲場管理辦法-第 5 條
業者申請評鑑分類時,機具應符合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規定,另應依附件格式備齊下列文件,且中文文字應使用正體中文,向本部申請之: 一、電子遊戲機評鑑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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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場設置標準
屠宰場設置標準-第 5 條
屠宰場之一般設施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更衣室:應設於屠宰作業區附近適當之地點。應有足夠之空間,工作人員應擁有個人存放衣物之箱櫃。 二、洗手設施:屠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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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
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第 5 條
驗證之實施程序、項目及標準,中央主管機關得依國際經貿或勞工公約有關規定,並參酌相關國家標準、國際標準或其他技術性法規,另行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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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
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 5 條
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對營建工程徵收之空氣污染防制費,營建業主應於開工前檢具登載工程類別、面積、工期、經費、涉及空氣污染防制費計算之相關工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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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
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 5 條
非電子支付機構不得經營前條第一項業務。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本條例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 二、經營前條第一項第一款業務,所保管代理收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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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非營業基金部分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非營業基金部分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 5 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補助離島或偏遠地區回收廢物品及容器有關之運輸及管理支出。 二、補助、獎勵及輔導社區、學校或團體執行廢物品及容器回收之清除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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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配額實施辦法
關稅配額實施辦法-第 5 條
實施關稅配額貨物適用之分配方式、分配期間、分配期數、開始與截止申請分配日期、核配方法、最低與最高總分配量、參與分配資格、收取履約保證金或權利金之類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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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組織條例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組織條例-第 4-1 條
本會設農糧署、森林及自然保育署、水土保持局、農業金融局、試驗所、研究所及改良場,其組織以法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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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六十一年度公債發行條例
中華民國六十一年度公債發行條例-第 5 條
本公債各期債票利息,由行政院定之。但調整時,不得低於發行時利率。各期公債自發行之日起,每六個月付息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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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六十二年度公債發行條例
中華民國六十二年度公債發行條例-第 5 條
本公債各期債票利息,由行政院定之。但調整時,不得低於發行時利率。各期公債自發行之日起,每六個月付息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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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
海洋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第 5 條
依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徵收之海洋污染防治費,以繳費義務人於各繳費期間,執行海洋棄置作業實際申報之海洋棄置物種類及數量為計算依據。 前項數量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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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 5 條
事業及再利用機構無前條第二項第五款之再利用可行性相關佐證資料或國內外實績者,得共同提出再利用試驗計畫申請表(如附表三)及試驗計畫,經中央農業主管機關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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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管理辦法-第 5 條
申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審驗,依其用途分為販賣用及自用二種。 販賣用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審驗分為型式認證、符合性聲明、簡易符合性聲明及逐部審驗,其辦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