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進出口法規資料庫:海關法、關稅法、貿易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完整條文線上查詢,集運報關前掌握輸入規定與限制。共 34812 筆法規資料持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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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航船舶遇有颱風、惡劣天氣受劇烈震動或移動船位後,由船方督導船長督率留值船員施行全船詳細檢查,並作成書面報告送航港局或指定機關簽證,航港局或指定機關於...
交通部出進口人辦理輸出入,其出進口文件之申請或提出,得採與海關、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或其委託辦理簽證機構電腦連線或電子資料傳輸方式辦理。 前項申請電腦連線或電子...
經濟部病人為治療其本人之疾病,隨身攜帶第一級至第三級管制藥品出國或入國者,得檢附聲明書與載明病名、治療經過及必須施用管制藥品理由之醫師診斷證明書,報請食品藥...
衛生福利部醫療機構施行細胞治療技術,涉及細胞處理、培養或儲存者,應自行設置或委託細胞製備場所執行。 前項細胞製備場所之設置,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人體細胞組織...
衛生福利部中央主管機關應協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公民營事業、法人或自然人依法設置運動產業園區,並會商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給予必要之輔導、補助、獎勵。 前項輔...
運動部本規程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十六日施行。
財政部統計處掌理本部統計事項。
農業部檢測機構應依安全檢測基準辦理檢測及出具安全檢測報告。 檢測機構辦理前項檢測,得派員至其他檢測實驗室使用其設備以監測方式為之。 檢測機構以監測方式執行檢...
交通部本條例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衛生福利部本規程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十六日施行。但第四條第十五款、第二十二款及第二十三款,自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施行。
財政部產製廠商應領用統一發票,並於開立統一發票時載明菸酒之品名及規格。 產製廠商兼營銷售其他貨物者,應與菸酒分別開立統一發票。但使用電子發票者,不在此限。
財政部第四條或第十一條第一項之申請案件經許可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許可機關應廢止其許可: 一、未於第八條所定許可期限內完成經許可之項目。 二、未符合第九條規...
內政部公開發行公司辦理背書保證事項,應建立備查簿就背書保證對象、金額、董事會通過或董事長決行日期、背書保證日期及依前條第一項規定應審慎評估之事項,詳予登載備...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本辦法所定之相關書表,由主管機關另行訂定並公告之。 本法施行前設置之電臺,其電臺執照得於有效期限內繼續使用,期滿前應依本辦法申請換發。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著作人於著作之原件或其重製物上或於著作公開發表時,有表示其本名、別名或不具名之權利。著作人就其著作所生之衍生著作,亦有相同之權利。 前條第一項但書規定...
經濟部民航局經管園區之財產,除公有土地依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辦理外,其餘財產得以出租、作價投資方式,提供機場公司使用,不受國有財產法第二十八條及地方公產管理法...
交通部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農業部電信網路設備應符合附件規定之技術基準及規格。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申請變更輸入業者或製造業者之名稱或地址者,應檢附下列資料: 一、原動物用藥品許可證正本。 二、動物用藥品許可證變更登記清冊一份。 三、原核准並蓋有中央...
農業部主管機關查證放射性污染來源所採行之各項措施,有關機關、團體、業者或個人應配合辦理。
核能安全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