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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債各期債票面額之大小,由財政部分別斟酌需要定之。
財政部本公債各期債票面額之大小,由財政部分別斟酌需要定之。
財政部本法所稱主管機關,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本法所稱期貨交易,指依國內外期貨交易所或其他期貨市場之規則或實務,從事衍生自商品、貨幣、有價證券、利率、指數或其他利益之下列契約或其組合之交易: 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學校法人在二個以上直轄市、縣(市)設立私立學校,或所設為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為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而其所在地為縣(市)者,以教育部為法人主管機關;其他學校...
教育部園區之設置與管理,依本條例之規定。但其他法律之規定,對促進高級技術之產業發展較本條例更有利者,適用最有利之規定。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本條例所稱文化藝術,指多元社會群體特有之生活形式、價值體系及創作表現。 文化藝術之範圍,包括下列事務: 一、文化資產與傳統文化藝術之保存、維護、傳承及...
文化部左列各員為司法警察官,應聽檢察官、推事之指揮,執行職務: 一、警察分局長或警察隊長以下官長。 二、憲兵隊連長以下官長。 三、鐵路、森林、漁業、鑛業或其...
法務部中央及地方各級政府應致力配合推動達成本法立法目的之具體措施,確保其所轄公務機關及所管非公務機關,於執行職務及業務時遵守本法規定,共同建構安全可信賴之個...
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本局設五組,分掌前條各事項,並得分科辦事。
經濟部本局設七組,分掌前條所列事項,並得分科辦事。
經濟部各辦事處視業務繁簡,分為一、二等,其設立、等次,由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報請經濟部核轉行政院核定之。 各辦事處應標明各該所在地或區域之名稱。
經濟部本局設三組,分別掌理前條所列事項。
核能安全委員會本局設七組及法務室,分別掌理前條所列事項,並得分科辦事。
經濟部各分局設五課或六課,分別掌理前條所列事項。
經濟部本法所稱之礦,為下列各礦: 一、金礦。 二、銀礦。 三、銅礦。 四、鐵礦。 五、錫礦。 六、鉛礦。 七、銻礦。 八、鎳礦。 九、鈷礦。 十、鋅礦。 十...
經濟部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經濟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經濟部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經濟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中央主管機關應辦理下列事項: 一、電業政策之分析、研擬及推動。 二...
經濟部華僑依本條例之規定回國投資者,稱為投資人。
經濟部園區之設置及管理,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但其他法律之規定,較本條例更有利者,適用最有利之法律。
經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