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稅則查詢 日本 → 台灣

01062010999

法規重點提醒
輸入限制
此稅則涵蓋球蟒、玉米蛇等寵物蛇類(蟒蛇、棕樹蛇、蝮蛇科、蝙蝠蛇科等危險蛇種已另列其他稅則管制)。輸入規定欄空白並非自由進口,仍受以下法規管制: 1.
CITES 附錄二物種
球蟒(Python regius)等蟒蛇科物種列入 CITES 附錄二,進口時須檢附出口國政府核發之 CITES 出口許可證,並向海關申報學名及許可證號。 2.
動物傳染病檢疫
所有活蛇進口均須向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防檢署)申報輸入動物檢疫,憑輸出國官方動物衛生證明書(正本),入境後配合留檢。未申報擅自輸入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3.
首次輸入新物種
如輸入台灣從未進口之蛇種,須向農業部提交對國內動植物生態影響評估報告,經核准後方可辦理進口。
主管機關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檢疫)、經濟部國際貿易署(CITES許可證)
建議
進口前請洽防檢署(0800-761-590)確認該物種檢疫條件,並向出口國申請 CITES 文件(如適用)。

其他活蛇

蟒蛇、棕樹蛇、蝮蛇科、蝙蝠蛇科等已列名蛇種以外,其他活蛇,如球蟒、玉米蛇等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12.5%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NZ,SG)
第三欄 15%

輸入 / 輸出規定

輸入規定(台灣)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1. 美國 0.16 公噸 22.88%
  2. 德國 0.15 公噸 22.01%
  3. 印尼 0.09 公噸 12.23%
  4. 義大利 0.06 公噸 9.06%
  5. 荷蘭 0.06 公噸 8.78%

快遞單號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