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2090901
法規重點提醒
- 禁止/限制輸入
- 本稅則涵蓋鱷目(Crocodylia)及其他未列名爬蟲類(巨蜥、變色龍等)。鱷目全球23種全數列入CITES附錄一或附錄二,在台灣受《野生動物保育法》嚴格管制,商業進口幾乎全面禁止。
- 鱷目(附錄一,商業進口禁止)代表物種
- ‧ 暹羅鱷(Crocodylus siamensis) ‧ 古巴鱷(Crocodylus rhombifer) ‧ 奧里諾科鱷(Crocodylus intermedius) ‧ 尼羅鱷、河口鱷(部分族群)
- 鱷目(附錄二,需CITES許可)代表物種
- ‧ 眼鏡凱門鱷(Caiman crocodilus) ‧ 美洲短吻鱷(Alligator mississippiensis)
- 其他爬蟲類(CITES管制)
- ‧ 巨蜥屬(Varanus spp.)— 附錄二,科摩多龍為附錄一 ‧ 多數變色龍科(Chamaeleonidae)— 附錄一至二
- 進口所需文件(保育類)
- 1.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核發之野生動物輸入同意文件(僅限學術研究/動物園用途) 2. 出口國政府核發之CITES出口許可證正本 3.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輸入許可證 4. 農業部防檢署動物衛生證明書及檢疫合格
- 主管機關
-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野生動物)、經濟部國際貿易署(CITES)、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動物檢疫)
- 罰則
- 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0條,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查獲即沒入。
其他爬蟲類
已列名蛇、龜及蜥蜴以外之其他爬蟲類,如鱷魚(鱷目)及其他未列名蜥蜴種等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9%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NZ,SG)
第三欄
15%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
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 (日本海關)
-
華盛頓公約(CITES)別表第2 第35之2 / 種之保存法
部分
若屬瀕危野生動物(CITES 附錄物種)及其活體,出口需取得輸出承認。 (經濟產業省 / 環境省)
-
狂犬病預防法 / 鳥獸保護管理法
部分
犬、貓出口受狂犬病預防法之動物檢疫;野生鳥獸(含野鳥)受鳥獸保護管理法限制。依物種別分流,瀕危物種另受 CITES。 (農林水產省 動物檢疫所 / 環境省)
-
家畜傳染病預防法(動物檢疫)
活體動物(偶蹄類牛豬羊、馬科、家禽含雞鴨鵝鵪鶉、兔、蜜蜂等)出口須經動物檢疫所檢查並取得輸出檢疫證明(依進口國家畜衛生條件)。 (農林水產省 動物檢疫所)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
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 (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無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越南 0.25 公噸 13.92%
- 香港 0.20 公噸 11.17%
- 多哥 0.19 公噸 10.38%
- 印尼 0.15 公噸 8.19%
- 捷克 0.13 公噸 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