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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中

民法-第 514-9 條

📜
法律名稱
民法
📋
條款號
第 514-9 條
📂
分類
法律事?
📍
Hierarchy Path
第 二 章/第 八 節
🏛️
Authority
法務部
🏷️
Version
1.0
生效日期: 9999-12-31 最後修訂: 2021-01-20
📋 條文摘要

旅遊未完成前,旅客得隨時終止契約。但應賠償旅遊營業人因契約終止而生之損害。 第五百十四條之五第四項之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

📝 內容

旅遊未完成前,旅客得隨時終止契約。但應賠償旅遊營業人因契約終止而生之損害。
第五百十四條之五第四項之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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