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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中

博物館法-第 4 條

📜
法律名稱
博物館法
📋
條款號
第 4 條
📂
分類
建設
📍
Hierarchy Path
第 一 章
🏛️
Authority
文化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5-07-01
📋 條文摘要

博物館依據設立宗旨及發展目標,辦理蒐藏、保存、修復、維護、研究、展示、人才培育、教育推廣、公共服務及行銷管理等業務。 前項業務,得視其需要延聘學者專家...

📝 內容

博物館依據設立宗旨及發展目標,辦理蒐藏、保存、修復、維護、研究、展示、人才培育、教育推廣、公共服務及行銷管理等業務。
前項業務,得視其需要延聘學者專家組成專業諮詢會,廣納意見,以促進營運及發展。
專業諮詢會組成與運作之相關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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