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管理法|第 59 條|食品藥物管理|法|生效中
第 七 章|衛生福利部|v1.0
最後修訂: 2020-01-15
主管機關對於檢舉查獲不良醫療器材或未經查驗登記或登錄之醫療器材者,除應對檢舉人身分資料嚴守秘密外,並得酌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