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合夥者,謂二人以上互約出資以經營共同事業之契約。 前項出資,得為金錢或其他財產權,或以勞務、信用或其他利益代之。 金錢以外之出資,應估定價額為其出資...
想知道這項法規影響哪些進口商品?使用稅則搜尋找到相關稅號與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