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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中

民法-第 716 條

📜
法律名稱
民法
📋
條款號
第 716 條
📂
分類
法律事?
📍
Hierarchy Path
第 二 章/第 二十 節
🏛️
Authority
法務部
🏷️
Version
1.0
生效日期: 9999-12-31 最後修訂: 2021-01-20
📋 條文摘要

領取人得將指示證券讓與第三人。但指示人於指示證券有禁止讓與之記載者,不在此限。 前項讓與,應以背書為之。 被指示人對於指示證券之受讓人已為承擔者,不得...

📝 內容

領取人得將指示證券讓與第三人。但指示人於指示證券有禁止讓與之記載者,不在此限。
前項讓與,應以背書為之。
被指示人對於指示證券之受讓人已為承擔者,不得以自己與領取人間之法律關係所生之事由,與受讓人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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