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法
生效中
民法-第 796-1 條
生效日期:
9999-12-31
最後修訂:
2021-01-20
📋
條文摘要
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逾越地界,鄰地所有人請求移去或變更時,法院得斟酌公共利益及當事人利益,免為全部或一部之移去或變更。但土地所有人故意逾越地界者,不適用...
📝 內容
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逾越地界,鄰地所有人請求移去或變更時,法院得斟酌公共利益及當事人利益,免為全部或一部之移去或變更。但土地所有人故意逾越地界者,不適用之。
前條第一項但書及第二項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
前條第一項但書及第二項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