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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759 條
生效日期:
2026-05-09
最後修訂:
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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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摘要
敏感性電子設備利用插座連接電源者,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十五安培及二十安培之插座應有漏電啟斷裝置保護。 二、插座出線口引接線、轉接器、插座蓋板及面板應...
📝 內容
敏感性電子設備利用插座連接電源者,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十五安培及二十安培之插座應有漏電啟斷裝置保護。
二、插座出線口引接線、轉接器、插座蓋板及面板應有標明敏感性電子設備電源,禁止連接照明燈具,僅供敏感性電子設備專用之警告標識。
三、十五安培或二十安培、六○/一二○伏特固定式敏感性電子設備電源系統插座之一‧八米範圍內,應有一個單相一百二十五伏特、十五安培或二十安培之接地型插座出線口。
四、一百二十五伏特插座用於六○/一二○伏特敏感性電子設備,應有適用於此等級系統之專屬極型。
一、十五安培及二十安培之插座應有漏電啟斷裝置保護。
二、插座出線口引接線、轉接器、插座蓋板及面板應有標明敏感性電子設備電源,禁止連接照明燈具,僅供敏感性電子設備專用之警告標識。
三、十五安培或二十安培、六○/一二○伏特固定式敏感性電子設備電源系統插座之一‧八米範圍內,應有一個單相一百二十五伏特、十五安培或二十安培之接地型插座出線口。
四、一百二十五伏特插座用於六○/一二○伏特敏感性電子設備,應有適用於此等級系統之專屬極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