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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767 條
生效日期:
2026-05-09
最後修訂:
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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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摘要
固定式及定置式工業與非醫療性X光設備之控制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除隔離設備外,個別控制裝置應併入X光控制電源或高壓變壓器之一次側電路,並應為X光設備之一...
📝 內容
固定式及定置式工業與非醫療性X光設備之控制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除隔離設備外,個別控制裝置應併入X光控制電源或高壓變壓器之一次側電路,並應為X光設備之一部分。其得設於緊鄰X光控制單元之個別封閉箱體內。
二、保護裝置得併入個別控制裝置內,以控制高壓電路故障時之負載。
可攜式及移動式工業與非醫療性X光設備之控制應依前項規定辦理,並將其手動控制裝置裝設於設備上。
一、除隔離設備外,個別控制裝置應併入X光控制電源或高壓變壓器之一次側電路,並應為X光設備之一部分。其得設於緊鄰X光控制單元之個別封閉箱體內。
二、保護裝置得併入個別控制裝置內,以控制高壓電路故障時之負載。
可攜式及移動式工業與非醫療性X光設備之控制應依前項規定辦理,並將其手動控制裝置裝設於設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