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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780 條
生效日期:
2026-05-09
最後修訂:
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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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摘要
每具工業用電熱設備應裝設可輕易觸及之隔離設備,以隔離其電源電路,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隔離設備應位於控制人員處可視及範圍內,或配裝附有啟斷位置可上鎖...
📝 內容
每具工業用電熱設備應裝設可輕易觸及之隔離設備,以隔離其電源電路,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隔離設備應位於控制人員處可視及範圍內,或配裝附有啟斷位置可上鎖之固定式裝置。
二、隔離設備之額定不得小於工業用電熱設備銘牌標示之額定。電動發電機組設備之隔離設備應符合第三章第八節第二款規定。
三、電源電路僅供電給一具工業用電熱設備者,其隔離設備得作為工業用電熱設備之隔離設備。
一、隔離設備應位於控制人員處可視及範圍內,或配裝附有啟斷位置可上鎖之固定式裝置。
二、隔離設備之額定不得小於工業用電熱設備銘牌標示之額定。電動發電機組設備之隔離設備應符合第三章第八節第二款規定。
三、電源電路僅供電給一具工業用電熱設備者,其隔離設備得作為工業用電熱設備之隔離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