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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1003 條

📜
法律名稱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
條款號
第 1003 條
📂
分類
能源
📍
Hierarchy Path
第九 章/第 三 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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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ity
經濟部
🏷️
Version
1.0
生效日期: 2026-05-09 最後修訂: 2025-05-09
📋 條文摘要

併聯系統之單相發電電源連接至三相電力系統者,應限制連接點之不平衡電壓在百分之三以下。 併聯系統之三相發電電源在電壓欠相或不平衡時,應自動斷電。但併聯系...

📝 內容

併聯系統之單相發電電源連接至三相電力系統者,應限制連接點之不平衡電壓在百分之三以下。
併聯系統之三相發電電源在電壓欠相或不平衡時,應自動斷電。但併聯系統之設計不致產生較大之不平衡電壓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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