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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1010 條
生效日期:
2026-05-09
最後修訂:
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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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摘要
電度表之變比器,包括比壓器及比流器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變比器應為計量專用。電度表共用變比器計量者,應經輸配電業同意。 二、比壓器之一次側各極不得...
📝 內容
電度表之變比器,包括比壓器及比流器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變比器應為計量專用。電度表共用變比器計量者,應經輸配電業同意。
二、比壓器之一次側各極不得裝設熔線。
三、變比器皆應依第三種接地辦理。
四、電度表之變比器應裝設於具有耐燃性,且可封印之保護箱內,或與隔離設備共同裝設於可封印之開關箱內,且電度表部分應裝於便利抄表處。
一、變比器應為計量專用。電度表共用變比器計量者,應經輸配電業同意。
二、比壓器之一次側各極不得裝設熔線。
三、變比器皆應依第三種接地辦理。
四、電度表之變比器應裝設於具有耐燃性,且可封印之保護箱內,或與隔離設備共同裝設於可封印之開關箱內,且電度表部分應裝於便利抄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