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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中

中華民國刑法-第 361 條

📜
法律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
條款號
第 361 條
📂
分類
檢察
📍
Hierarchy Path
第 三十六 章
🏛️
Authority
法務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6-03-13
📋 條文摘要

對於公務機關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犯前三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 內容

對於公務機關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犯前三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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