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散裝固體貨物裝載規則|第 48 條|航政|法規|生效中
第 五 章/第 三 節|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19-11-01
為防止固體散裝貨物移動,應儘可能裝滿並將貨物平均分布到貨物處所邊界。 為減少貨物移動與空氣進入貨物,貨物應進行平艙。 船長應考量船舶特性及預定之航程,對船舶穩度有所疑慮時應要求平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