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法規 生效中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 285-24 條

📜
法律名稱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
條款號
第 285-24 條
📂
分類
航空
📍
Hierarchy Path
第 三 章/第 八 節
🏛️
Authority
交通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4-12-27
📋 條文摘要

正駕駛員於最近九十日內,至少應在其檢定機型之同型飛機或民航局核准之飛行模擬機實施三次起降,航空器使用人始得派遣其擔任正駕駛員。

📝 內容

正駕駛員於最近九十日內,至少應在其檢定機型之同型飛機或民航局核准之飛行模擬機實施三次起降,航空器使用人始得派遣其擔任正駕駛員。

查詢相關稅則

想知道這項法規影響哪些進口商品?使用稅則搜尋找到相關稅號與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