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見疾病藥物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 1 條|食品藥物管理|法規|生效中
衛生福利部|v1.0
最後修訂: 2000-08-07
本準則依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五條及第二十二條之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