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法規 生效中

肥料管理法施行細則-第 4 條

📜
法律名稱
肥料管理法施行細則
📋
條款號
第 4 條
📂
分類
農?
🏛️
Authority
農業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02-11-15
📋 條文摘要

申領或辦理展延肥料登記證,依本法第十一條規定繳納之證照費,新領者,為新臺幣三千元;展延、補發或換發者,為新臺幣一千元。

📝 內容

申領或辦理展延肥料登記證,依本法第十一條規定繳納之證照費,新領者,為新臺幣三千元;展延、補發或換發者,為新臺幣一千元。

查詢相關稅則

想知道這項法規影響哪些進口商品?使用稅則搜尋找到相關稅號與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