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第 4-1 條|觀光|法規|生效中
第 一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5-03-03
本條例第三十五條及本規則所稱重大投資案件,指申請籌設面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位於都市土地,達五公頃以上。 二、位於非都市土地,達十公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