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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廢棄物輸入輸出許可申請收費標準-第 4 條

📜
法律名稱
廢棄物輸入輸出許可申請收費標準
📋
條款號
第 4 條
📂
分類
資源循環
🏛️
Authority
環境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07-09-27
📦 進口相關
📋 條文摘要

申請變更許可文件之輸入者地址、輸出者地址、負責人姓名地址,免繳納審查費。

📝 內容

申請變更許可文件之輸入者地址、輸出者地址、負責人姓名地址,免繳納審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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