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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法務部調查局處務規程-第 5 條

📜
法律名稱
法務部調查局處務規程
📋
條款號
第 5 條
📂
分類
組織
🏛️
Authority
法務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08-10-17
📋 條文摘要

國家安全維護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內亂、外患防制工作之規劃、指導、協調、偵處及考核。 二、洩漏國家機密防制工作之規劃、指導、協調、偵處及考核。 三、防...

📝 內容

國家安全維護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內亂、外患防制工作之規劃、指導、協調、偵處及考核。
二、洩漏國家機密防制工作之規劃、指導、協調、偵處及考核。
三、防制境外滲透、社安防護工作之規劃、指導、協調、偵處及考核。
四、反恐怖活動、反武器擴散工作之規劃、指導、協調、偵處及考核。
五、組織犯罪防制之協同辦理。
六、國家安全維護工作手冊之編修與資料之建檔及管理。
七、其他有關國家安全維護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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