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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第 3 條
生效日期:
2026-01-01
最後修訂:
2025-04-26
📋
條文摘要
全民健康保險(以下稱本保險)藥品支付價格調整原則如下: 一、將逾(無)專利期、年代久遠或品質較無爭議之同成分、同含量、同規格且同劑型藥品,以分組分類(...
📝 內容
全民健康保險(以下稱本保險)藥品支付價格調整原則如下:
一、將逾(無)專利期、年代久遠或品質較無爭議之同成分、同含量、同規格且同劑型藥品,以分組分類(Grouping)方式,逐步縮小支付價格差異。
二、以下列方式,逐步調整藥品支付價格,使更接近藥品市場實際之加權平均銷售價格:
(一)參考藥品市場實際交易價格調查,調整藥品支付價格,使其更接近藥品之市場銷售價格。
(二)及時反映逾專利期藥品之市場實際交易價格。
一、將逾(無)專利期、年代久遠或品質較無爭議之同成分、同含量、同規格且同劑型藥品,以分組分類(Grouping)方式,逐步縮小支付價格差異。
二、以下列方式,逐步調整藥品支付價格,使更接近藥品市場實際之加權平均銷售價格:
(一)參考藥品市場實際交易價格調查,調整藥品支付價格,使其更接近藥品之市場銷售價格。
(二)及時反映逾專利期藥品之市場實際交易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