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生效中

票券金融管理法-第 5 條

📜
法律名稱
票券金融管理法
📋
條款號
第 5 條
📂
分類
銀行
📍
Hierarchy Path
第 一 章
🏛️
Authority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8-12-05
📋 條文摘要

票券商不得簽證、承銷、經紀或買賣發行人未經信用評等機構評等之短期票券。但下列票券,不在此限: 一、國庫券。 二、基於商品交易或勞務提供而產生,且經受款...

📝 內容

票券商不得簽證、承銷、經紀或買賣發行人未經信用評等機構評等之短期票券。但下列票券,不在此限:
一、國庫券。
二、基於商品交易或勞務提供而產生,且經受款人背書之本票或匯票。
三、經金融機構保證,且該金融機構經信用評等機構評等之短期票券。

查詢相關稅則

想知道這項法規影響哪些進口商品?使用稅則搜尋找到相關稅號與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