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藥品短缺通報登錄及專案核准製造輸入辦法|第 1 條|食品藥物管理|法規|生效中
衛生福利部|v1.0
最後修訂: 2016-07-11
本辦法依藥事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七條之二第三項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