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法規 生效中

化粧品回收處理辦法-第 3 條

📜
法律名稱
化粧品回收處理辦法
📋
條款號
第 3 條
📂
分類
食品藥物管理
🏛️
Authority
衛生福利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9-05-22
📦 進口相關
📋 條文摘要

本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項所定回收完成期限,規定如下: 一、第一級:自化粧品製造或輸入業者接獲主管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一個月;必要時,主管機關得縮短為十...

📝 內容

本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項所定回收完成期限,規定如下:
一、第一級:自化粧品製造或輸入業者接獲主管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一個月;必要時,主管機關得縮短為十四日。
二、第二級:自化粧品製造或輸入業者接獲主管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二個月。
三、第三級:自化粧品製造或輸入業者接獲主管機關通知日之次日起六個月。

查詢相關稅則

想知道這項法規影響哪些進口商品?使用稅則搜尋找到相關稅號與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