목록으로 돌아가기

제45조

약사법|第 45 條|식품·약물 관리|법|시행 중

第 四 章|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署|v107.01.31

시행일: 9999-12-31|최종 개정: 2026-03-04

배송대행·수입에 대한 실무적 영향

本條是藥物安全監視制度的依據:經核准製造或輸入之藥物,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得指定期間監視其安全性;藥商於安全監視期間應遵行事項,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取得許可後並非即無後續義務,輸入藥物仍可能被指定進入安全監視期。

내용

經核准製造或輸入之藥物,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得指定期間,監視其安全性。 藥商於前項安全監視期間應遵行事項,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자주 묻는 질문 FAQ

藥物取得核准後還會被監視嗎?

依本條第一項,經核准製造或輸入之藥物,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得指定期間,監視其安全性。

安全監視期間藥商要做什麼?

依本條第二項,藥商於前項安全監視期間應遵行事項,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관련 법규 조문 - 약사법

  • 제27-2조(第 27-2 條)
  • 제48조(第 48 條)
  • 제39조(第 39 條)
  • 제40조(第 40 條)
  • 제40-1조(第 40-1 條)
  • 제40-2조(第 40-2 條)
  • 제40-3조(第 40-3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