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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輸入及申報作業管理辦法-第 3 條

📜
法律名稱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輸入及申報作業管理辦法
📋
條款號
第 3 條
📂
分類
通訊
📍
Hierarchy Path
第 一 章
🏛️
Authority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5-02-03
📋 條文摘要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分下列二級: 一、第一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指供設置公眾電信網路、專用電信網路、業餘無線電臺、限制行動通訊、限制遙控無人機或其他應經核准...

📝 內容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分下列二級:
一、第一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指供設置公眾電信網路、專用電信網路、業餘無線電臺、限制行動通訊、限制遙控無人機或其他應經核准使用頻率所需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二、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指前款規定以外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主管機關對於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依影響電波秩序程度分級管理,並定期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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